每個人都想留下些什麼

在這短暫的一生當中

或許能藉此稍稍延長自己的生命型態

 

名人或多或少

留下了相片、影片、事蹟、作品等等

平民也許是留存在自己子女的心目中

不論是好或壞的形象

 

當遇到生命瀕臨消失的時刻

除了拚命抓住最後一根稻草之外

拚命留下些什麼活著的證據

也是人們心之所繫

 

但那又如何

人事已非

那墓冢石碑

遲早埋沒於滾滾紅塵裡

 

只要曾經璀璨地發光發熱

如同流星

就耀眼地足夠人們一輩子憑弔

 

活著的時刻是多麼珍貴

珍貴到無需去煩惱死後的世界

那只是浪費生命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散文 生活隨筆
    全站熱搜

    Miss 7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